新公司法下,公司可能不再是“挡箭牌”——个人财产或将不保
来源: 作者:陈怡泓 时间:2025-10-27

开公司、当老板,很多人看中的就是“有限责任公司”这层保护罩。公司欠债,由公司财产偿还,原则上不会牵连到老板的个人房产、存款。这层将公司与个人隔开的“面纱”,是现代商业的基石。然而,如果这层面纱被滥用,成了逃债、欺诈的工具,法律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刺破!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“公司人格否认”。

最近,最高法院关于新《公司法》的司法解释正在征求意见,其中对“刺破公司面纱”(即公司人格否认)规则进行了大幅度的细化与加强。这意味着,今后,老板、股东们因公司债务而承担个人连带责任的风险显著增加了。


一、变化在哪?法律“手术刀”更精准了


过去,法律虽有规定,但比较原则化,像一把“重锤”,只有在证据非常充分、情节非常恶劣的情况下才能使用。而新的征求意见稿,则将其变成了一套更精准的“手术刀”,适用情形更明确,出手更稳准狠。

主要革新有三点:

1. 从“纵向”到“横向”:关联公司也跑不了!

老规则(纵向穿透):主要针对“股东→公司”,即股东滥用权利,可以穿透公司找股东追责。

新规则(横向穿透):现在,控制股东操纵多个子公司或关联公司(比如“一套人马,多块牌子”)逃避债务的,这些关联公司之间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您名下的A公司欠了债,您把A公司的资产、业务、骨干员工都转移到了新成立的B公司,让A公司成一个空壳来赖账。以前,债权人可能只能告空壳的A公司。现在,债权人可以要求A、B甚至C公司一起还钱,彻底打碎了通过“左手倒右手”来逃债的美梦。

2. 划出“红线”:什么情况下会刺破面纱?

征求意见稿把实践中那些“耍小聪明”的套路都明明白白地列了出来,给老板们划出了清晰的红线:

(1)资本显著不足:俗称“小马拉大车”。比如,用一个注册资本1万块钱的公司,去承接一个上千万元的高风险项目,这明显就是打算赚了是自己的,亏了是债权人的。

(2)人格高度混同:这是最常见也最危险的雷区!具体表现为:

财产不分:公司账户和老板个人账户混用,公司钱随便拿去个人消费,个人开支随便计入公司成本。

人员不分:老婆管财务、小舅子管业务,夫妻店模式,没有清晰的组织架构。

业务不分:多个公司共用合同、发票、客户资源,内部是一笔糊涂账。

场所不分:几个公司在一块牌子下办公,外人根本分不清谁是谁。

(3)过度支配与控制:股东像提线木偶一样操控公司,为了自身利益,随意让公司为其担保、无偿转让资产,完全不顾公司死活。

(4)滥用公司形式逃债:新成立一个公司的目的,就是为了逃避原公司的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。

3. 举证更容易:债权人维权武器升级

打官司就是打证据。以前,债权人要证明股东滥用权利非常困难,因为关键证据都在老板手里。

现在,征求意见稿规定,债权人只需提供初步证据(比如资金往来异常、公私账户混用的转账记录等),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老板身上——您得自己证明您是清白的,没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。

这大大降低了债权人的维权门槛,相当于给债权人发了一个“放大镜”。


二、有何影响?风险和机遇并存


风险层面:个人财富安全面临直接挑战

最大的风险在于,您为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,可能不再局限于您的出资额,而是会延伸到您的个人和家庭财产——您的房子、车子、存款都可能被强制执行。过去一些看似“常规操作”的治理模式,现在都可能成为引火烧身的导火索。

   机遇层面:规范经营者的“护身符”

同时,这也是一个机遇。对于一直规范经营、遵纪守法的企业家来说,这是一个利好消息。它净化了市场环境,让那些靠“坑蒙拐骗”、“金蝉脱壳”的竞争对手无处遁形,保护了您的合法权益。


三、如何应对?给老板们的四大“避险指南”


法律在收紧,但不必恐慌。只要您做到以下几步,就能有效隔离风险,保护好公司和个人的财富安全。

1. 财务绝对独立,这是第一条“生命线”

(1)设立独立银行账户:坚决杜绝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或支付公司成本。

(2)规范记账:聘请专业会计,建立清晰、规范的财务账册,确保每一笔资金往来有据可查。

(3)杜绝随意占用:股东向公司借款,必须签订正式借款协议并约定利息;公司给股东分红,必须依法完税。

2. 治理结构清晰,让公司“像”个公司

“人”“司”分离: 公司的员工就是公司的员工,要有明确的劳动合同。即使您是唯一股东,也最好给自己发一份工资,而不是随时从公司“拿钱花”。

“业”“务”分离:如果旗下有多个公司,每个公司应有独立的业务、合同、发票和客户档案,避免一团乱麻。

会议记录完整:重要的决策(如担保、投资、分红等)必须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,并保留书面记录。

3. 关联交易公允,避免“利益输送”嫌疑

集团内部的公司之间发生交易(如买卖、服务、资金拆借),价格必须公平合理,符合市场标准。

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,并做好详细记录,以备核查。

4. 资本与风险匹配,不用“小马拉大车”

确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所从事业务的规模和风险大体匹配。如果业务扩张、风险增高,应考虑通过法定程序增加注册资本或引入外部投资,而不是让公司始终处于“高风险、低资本”的脆弱状态。


结语:回归初心,行稳致远


新规的出台,并非要扼杀创业活力,而是为了引导市场回归“公司”制度的初心:鼓励大家在规范经营、诚实守信的基础上,利用有限责任的优势大胆创新,而不是把它当作规避责任的工具。

对于每一位企业家而言,这既是一道“紧箍咒”,提醒您时刻敬畏法律、规范经营;更是一副“护身符”,保护您在健康的商业环境中走得更稳、更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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