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土成长背景下领导干部受贿犯罪的多维成因探析
来源: 作者:符天山 时间:2026-06-29

一、引言

 

基层腐败治理实践中,部分出身农村、幼年父亲长期外出务工的领导干部,逐步沦为受贿罪犯,其堕落轨迹极具典型性。这类干部成长于乡土熟人社会,自幼参与农活,深受乡土人情文化影响,且怀揣“出人头地”的心理诉求,受贿行为往往始于“人情小礼”,逐步弱化权力边界,最终触犯法律。当前学界对受贿罪的研究多聚焦制度规制、法律惩戒等宏观层面,针对该类特定成长背景干部的微观成因分析较为欠缺。基于此,本文结合家庭、文化、心理、社会四维视角,系统剖析其受贿犯罪的深层形成逻辑,为优化基层廉政教育、精准防控腐败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思路。

 

二、家庭教养缺失:规则意识与权力敬畏心先天不足

 

(一)父爱缺位造成价值观塑造断层

 

家庭是个体价值观形成的核心场域,父亲在规则建立、底线约束、权威引导中承担不可替代的作用。该类领导干部成长关键期,父亲长期在外打工,父爱与家庭教育双重缺位,缺乏系统性的是非观念与纪律意识灌输,未能建立清晰的行为底线和权力边界认知。步入仕途后,其对公权力的敬畏心先天不足,自我约束能力薄弱,面对外界利益诱惑,极易放松要求,突破廉洁自律红线。

父亲的规则养育功能通过四步完成:第一步,在场打断母子二元关系,引入第三方秩序;第二步,限制时区分“行为”与“人”,否定行为但接纳人;第三步,以身示范遵守规则;第四步,不替孩子承担后果,陪他面对。规范由此从外部命令变成内部自觉—不再需要父亲在场,规则已在他身上。

 

(二)农村成长环境缺乏系统规则教育

 

其自幼在县城农村长大,常年参与农业生产,成长环境中法治教育、权力观教育资源相对匮乏,长期受乡土生活经验、习俗人情影响,形成“重人情、轻规则”的认知模式。这种认知伴随其职业发展,即便走上领导岗位,也难以快速完成乡土思维向公职规则思维的转变,对权力的法定边界、廉洁纪律要求缺乏深刻认知,为后续受贿行为埋下思想隐患。

 

三、乡土熟人社会文化异化:人情互助模糊公权力边界

 

(一)熟人互助习惯异化为权力寻租认知误区

 

县城农村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,邻里乡亲、宗族亲友之间互帮互助、礼尚往来是根深蒂固的处世准则。这种朴素的乡土人情文化,在干部掌握公权力后发生严重异化:他们将公权力等同于私人资源,把为管理服务对象办事、提供便利,视作乡土社会的人情往来,将他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曲解为情义表达,完全忽视公权力为民服务的公共属性,模糊了腐败行为与正常人情的界限。

 

(二)烟火人情认知弱化权力边界意识

 

受乡土文化浸润,该类干部将收受小额礼品、土特产等“小恩小惠”,视为接地气、重情义的烟火气体现,认为拒绝馈赠是不近人情、不懂世故。从被动接受小额财物,到主动收受大额礼金,其对腐败行为的敏感度不断降低,权力边界意识持续淡化,逐步从“人情往来”的认知误区,滑向受贿犯罪的深渊,彻底背离公职人员的廉洁准则。

 

四、个体心理需求扭曲:“人上人”观念催生腐败动机

 

(一)底层成长经历催生畸形地位诉求

 

自幼在农村底层生活、常年干农活的经历,让这类干部形成强烈的改变命运、摆脱底层身份的执念,进而滋生“做人上人”的功利化观念。在其认知中,领导职务和手中权力,是实现阶层跨越、获得社会认可的核心标志,底层生活带来的自卑心理,使其迫切通过权力地位弥补心理缺失,这种过度且畸形的地位诉求,成为其走向腐败的重要内在动因。

 

(二)将受贿行为等同于人格尊重获取

 

该类干部对人格尊重的需求严重扭曲,将管理服务对象的送礼、奉承、巴结,直接等同于对自身的认可与尊重,把收受财物作为满足优越感、虚荣心的方式。为维系这种虚假的体面与尊重,他们主动放弃廉洁原则,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,在心理失衡与贪欲膨胀中,一步步突破法律底线,最终构成受贿犯罪。

 

五、社会文化环境侵蚀:不良风气助推行为失范

 

(一)基层不良社会风气的潜移默化

 

县城社会文化普遍存在“人情大于法理、关系重于规则”的不良风气,办事靠关系、送礼通门路的潜规则在一定范围内盛行。该类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生活,深受这种风气影响,产生“法不责众”的从众心理,认为收礼是行业常态,不随大流会被孤立,进而不断弱化廉洁自律意识,对受贿行为的违法性认知逐渐模糊。

 

(二)监督疏漏与社会包容的双重助推

 

一方面,基层权力监督机制存在漏洞,对领导干部“八小时外”的人情往来、小额礼金监管难度大,加之熟人社会的人情包庇,早期轻微腐败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、制止和纠正;另一方面,社会层面存在对基层干部“收小礼”的宽容化认知,将其归为“人之常情”,缺乏零容忍的反腐文化氛围。双重因素叠加,加剧干部侥幸心理,使其从小贪小腐逐步演变为严重的受贿犯罪。

 

六、结语

 

父爱缺失、乡土成长的领导干部走上受贿犯罪道路,是家庭教养缺失、乡土文化异化、心理需求扭曲、社会风气侵蚀多重因素长期叠加的结果。家庭教育缺位导致规则意识薄弱,熟人社会人情文化模糊权力边界,畸形心理需求提供腐败内在动机,基层不良风气与监督疏漏形成外部助推,其堕落轨迹呈现出渐进性、隐蔽性的特征。


25岁-45岁是一个人人格形成发展到成熟的生理年龄阶段,作为一个职场人,在心理上,尽可能扬弃弗洛伊德的童年决定论,建设性的学习阿德勒的自我超越及人格的自我成长理论,觉察自己的内在需要与自身行为的合秩序性。

 

因此,针对此类腐败的防控,需实施精准治理:一是补齐基层早期教育短板,加强法治与规则意识培育;二是开展针对性廉政教育,破除人情文化误区,厘清权力与人情的边界;三是关注基层干部心理健康,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尊重观;四是完善基层权力监督体系,净化社会风气,营造腐败零容忍氛围,从源头筑牢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和制度防线,实现由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。

 


参考文献

 

[1]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. 腐败警示录[M]. 北京:中国方正出版社,2023.

[2] 费孝通. 乡土中国[M]. 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9.

[3] 李锡海. 腐败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[J]. 法学论坛,2021(03):132-140.

[4] 张荆. 基层公职人员腐败的社会文化成因及治理路径[J].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,2022(02):89-96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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